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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子厂房消防设计要求

作者:admin 时间:2022-10-28 09:26:36 点击:

  近年来,以微电子产品为代表的高新技术发展迅速,电子工业的电子工厂设计需要从各个环节严格要求,确保其安全有序运行。我们将了解电子工业电子工厂的防火工作,疏散和电气设计的基本要求。

  在综合厂房的防火分区内,应在电子生产区与一般生产区之间设置非燃烧体隔断设施。非燃烧体隔断设施应符合现行标准《电子厂房设计规范》GB有关规定50073。

  电子厂房安全出口的设置应符合以下规定

      电子厂房消防设计要求

  (1)每一个生产层.各防火分区或电子室的安全出口数量应符合现行标准《电子厂房设计规范》GB有关规定50073;

  (2)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,并设置明显的疏散标志;安全疏散距离应符合现行标准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GB有关规定50016。应向疏散方向打开安全疏散门,并设置观察玻璃窗;

  (3)C在关键生产设备的火灾报警、灭火装置和回风气流中,电子工业电子厂房的灵敏度低于0.01%obs/m安全疏散距离可根据工艺要求确定,但不得大于本条第2款规定的安全疏散距离的1.5倍。

  玻璃基板尺寸大于15000以上m×1850mm的TFT-LCD电子生产区人员密度小于0.02人/平米,疏散距离应根据工艺要求确定,但不得大于120m。

  8.消防口用于电子厂房电子区域的每一层外墙,并应符合以下规定:

  (1)电子区域各层专用消防口的设计应符合现行标准《电子厂房设计规范》GB有关规定50073;

  (2)电子厂房外墙吊门.配有围栏的电控自动门窗不宜作为专用消防口。

  9.电子厂房内有爆炸危险的房间应靠近建筑物外墙布置,不得靠近疏散安全口(楼梯井)。有爆炸危险的房间的防爆措施.爆炸区域应符合现行标准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GB有关规定50016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