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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都消防设计审图申请材料

作者:admin 时间:2022-10-10 10:01:50 点击:

  成都建设单位申请消防设计审图时,应当提供以下材料:

  (一)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;

  (二)建设单位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;

    (三)设计单位资质证书;

  (四)消防设计文件;

  (五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。

       成都消防设计审图申请材料.png

  依法需要申请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的,应当提供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文件;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批准的临时建筑属于人口密集场所的,应当提供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证明文件。

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施工单位除提供本规定第十五条所列材料外,还应当提供设计中使用的特殊消防设计文件、国际标准、海外消防技术标准的中文文本、消防设计的其他应用实例、产品说明书等技术资料:

  (一)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未规定;

  (二)新技术、新工艺、新材料可能影响建筑工程消防安全,不符合国家标准;

  (3)拟采用国际标准或海外消防技术标准。

  特殊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成都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图,并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。建设项目完成后,应当出具消防设计审图意见:

  (一)建设工程设在本规定第十三条所列人员密集场所;

  (二)国家机关办公楼、电力调度楼、电信楼、邮政楼、防灾指挥调度楼、广播电视楼、档案楼;

  (三)本条第一项规定的单体建筑面积在4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建筑高度在50米以上的公共建筑;

  (四)国家标准规定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;

  (5)城市轨道交通、隧道工程、大型发电、变配电工程;

  (6)工厂、仓库、专用车站、码头、充装站、供应站、调压站生产、储存、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品。